金成俊,受审!
9月20日下午,安徽省巢湖管理局原党委副书记、副局长金成俊涉嫌受贿、滥用职权一案,在滁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。
公诉机关指控,2016年至2021年,被告人金成俊利用担任肥西县县长、县委书记等职务便利,为他人谋取利益,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人民币914万余元;徇私舞弊滥用职权,致使国家财产遭受重大损失。
公诉机关认为,被告人金成俊身为国家工作人员,利用职务上的便利,为他人谋取利益,非法收受财物,数额特别巨大;徇私舞弊滥用职权,致使国家财产遭受重大损失,情节特别严重,应当以受贿罪、滥用职权罪追究刑事责任。案发后,被告人金成俊自愿认罪认罚。
庭审中,公诉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,金成俊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质证,控辩双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充分发表了意见,金成俊进行了最后陈述并当庭表示认罪、悔罪。
本案将择期宣判。
据公开简历显示,金成俊,男,汉族,1969年8月生,安徽怀宁人,中共党员,研究生学历。
金成俊自大学毕业后一直在合肥工作,曾在合肥市植物园、合肥市蜀山森林公园管理处、合肥市经贸委工作,2011年3月,金成俊任肥西县委常委、常务副县长,两年后任肥西县委副书记,2015年1月任肥西县县长,2017年9月任肥西县委书记。2021年9月任安徽省巢湖管理局党委副书记、副局长。在履新巢湖管理局三个月后,于2021年12月20日官宣落马。
2022年5月10日,金成俊被“双开”。
经查,金成俊身为主政一方的党员领导干部,背离初心使命,丧失宗旨原则,不守纪法底线,对抗组织审查,打听案情、转移涉案财物,隐匿违纪违法所得;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纪律,违规收受礼品,公款报销亲属个人费用;违反组织纪律,违规为他人谋取人事利益;大搞权钱交易,非法收受巨额财物;擅权妄为,大搞官商勾连、利益输送,公然将国家土地资源作为权钱交易筹码,损公肥私,造成巨额国有财产损失。
金成俊简历
金成俊,男,汉族,1969年8月出生,研究生学历,籍贯安徽怀宁,1993年4月加入中国共产党,1994年11月参加工作。
1994年11月至1997年5月在合肥植物园工作(其间:1995年5月至1997年5月借调市园林局园林科工作);
1997年5月至2000年7月任合肥植物园副园长、党支部副书记;
2000年7月至2002年5月任合肥植物园园长、党支部书记;
2002年5月至2004年10月任合肥市蜀山森林公园管理处主任、党总支副书记;
2004年10月至2006年4月任合肥市蜀山森林公园管理处主任、党总支书记;
2006年4月至2007年4月任合肥市经贸委副主任、党组成员;
2007年4月至2007年7月任合肥市经济委员会副主任、党组成员;
2007年7月至2009年11月任合肥市经济委员会副主任、党委委员;
2009年11月至2011年3月任合肥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副主任、党委委员;
2011年3月至2013年3月任肥西县委常委、县政府副县长;
2013年3月至2013年7月任肥西县委副书记、县政府副县长;
2013年7月至2014年12月任肥西县委副书记;
2014年12月至2015年1月任肥西县委副书记、县政府代县长;
2015年1月至2017年9月任肥西县委副书记、县政府县长(其间2013年9月至2016年11月参加中国科技大学公共管理专业学习);
2017年9月至2019年10月任肥西县委书记(其间:2018年9月至2018年11月参加中央党校第十六期县委书记研修班学习);
2019年10月至2021年8月任肥西县委书记、一级调研员;
2021年8月起任安徽省巢湖管理局副局长、党委副书记、一级调研员。
2021年12月20日,安徽纪检监察网通报:安徽省巢湖管理局党委副书记、副局长金成俊涉嫌严重违纪违法,目前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。
来源:大皖新闻综合
编辑:徐栩 李志标 实习生:王秀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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